官方回应千万富翁被儿子送精神病院
无辜被送精神病院事件再次引发争议。
被卷入风暴的62岁的罗文忠曾是家中的说一不二的人物,通过征地拆迁补偿和开办企业等途径,积累了数千万的财富。由于房屋产权等问题,罗文忠与在人社局工作的儿子罗某产生了激烈争吵,导致罗文忠对儿子家进行了打砸,最终被儿子送进了精神病院。
罗文忠坚称自己没有精神病。为了"营救"罗文忠,近亲属罗文任等人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向湖南多地警方和卫健部门投诉,认为罗某利用直系亲属的身份,利用医疗系统的漏洞将罗文忠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而罗某则认为,他的父亲肯定有精神疾病,否则医院不会对他进行治疗。
到底罗文忠是否患有精神病呢?
据报道,去年10月,罗文忠被诊断出患有脑胶质瘤,并接受了手术治疗。根据医学相关知识,手术后可能会引发器质性精神疾病,这成为他被诊断为"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依据之一。
然而,罗文忠的亲友们表示,罗文忠的手术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后遗症,他仍然是一个正常人。罗文忠所在社区的书记也表示,罗文忠的手术并没有改变他的性情,"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也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
从罗文忠本人的表现来看,他与精神病人相去甚远。例如,今年7月,罗文忠用歪歪扭扭的字迹亲自写了一份申诉书,指责收治他的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认为医院完全无视他精神状态正常的事实,非法约束了他的自由,并通过强制给药对他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这种表达能力并不像情绪暴躁、难以自控的精神病人。
报道还指出,除了手术因素,导致罗文忠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关键证据是他打砸儿子家的视频。视频显示,罗文忠手持金属长棍,砸坏了室内的电脑、电视和橱窗玻璃等物品。砸完之后,他坐在椅子上擦拭手上的血迹。
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如果诊断结论和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且存在"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或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情况之一,就应该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如果不考虑前因后果,罗文忠"打砸"的行为确实会使人怀疑他是否有暴力倾向或精神问题。
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与儿子激烈争吵、被赶出家门后,罗文忠才做出了这样的行为。
报道称,罗文忠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什么秘密。罗文忠之前多次向朋友抱怨子女不孝,说"把资产给了儿女,但现在儿女不管他"。社区书记也表示,曾多次调解过父子俩的冲突,但两人都比较固执。
在家庭矛盾的背景下,即使发生"家中打砸"的行为也并不奇怪。如果医院仅凭个别亲属的证明和一段涉及"暴力"的视频就认定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这样的理由显然不够充分。
并不是所有送进精神病院的人都是精神病人。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持异议的患者或其监护人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对再次诊断结论持异议的人可以自主委托合法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医疗机构必须公示鉴定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
在罗文忠多次表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医院有没有联系其他鉴定机构呢?
退一步说,即使罗文忠在刚入院时精神不正常,需要住院治疗,但是他真的需要住院70天吗?
罗文忠的妹妹表示,医院规定,由直系亲属送进来的患者只能由直系亲属接走。然而,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媒体,该院曾与罗文忠的儿子联系,表示罗文忠已经达到出院条件,但罗某并没有露面。
理解医疗机构坚持"只对送进来的人负责"的原因是合情合理的,毕竟如果患者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故,医院难以交代。但是如果儿子故意不想让父亲出院,那么医院岂不是成了"帮凶"?这和非法拘禁有何区别?
关系到一个人人身自由的问题,精神疾病的鉴定必须谨慎处理。由于家庭矛盾、经济纠纷等原因,送进精神病院的家庭成员并不少见,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精神疾病鉴定的权威性。
罗文忠的近亲属表示,目前他的下落不明。对于这起存在多个疑点的事件,有关部门有必要介入,判断医院的收治程序是否合理,罗文忠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交代。